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月4日-2020年1月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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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审批文号:泉狮环评〔2020〕表116号
888集团欢迎光临welcome:
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同意888集团欢迎光临welcome刻字膜、反光布生产项目于石狮市蚶江镇九龙山开发区设立,要求:
一、项目主要生产规模为:年产刻字膜30万㎡、反光布15万㎡。今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级标准及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方可纳入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废气的收集率、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应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措施应符合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产生有机废气车间应设置成独立密闭,搅拌、植珠、复合等工序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DB35/1782-201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及GB12348-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四、应采取综合降噪措施,将厂界噪声控制在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表1的2类标准规定的限值内,靠近道路一侧执行4类标准。
五、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工业垃圾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六、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我局的批复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建成后应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请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 “三同时”监督抽查。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31日